【第2次提醒1122學期學生成績複查申請時程至113.07.30下午5時截止 2024 年 7 月 20 日 提醒學生申請1122學期成績複查截止日:113.07.30(二)下午5:00,逾期逾時不予受理。 學生得申請成績複查,該科教師成績送出後即可提出。 請填寫【學生複查成績申請表】後送交註冊組。經同意緩繳成績之課程已逾上述期限,學生得依教師送出該科成績日後7個工作日內,申請成績複查。 資料來源:教務處註冊組 返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