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重要公告】1111學期受理休/退/復申請作業
【受理1111學期休/退/復申請作業】
一、申請期限:
1.1111學期復學:111.07.22(五)至111.08.26(五)下午5:00止
經各單位簽核之復學申請單須於111.08.26(五)下午5:00前送達至註冊組,以利出納組製作繳費單,繳費後方為完成1111學期註冊。
2.1111學期休/退學:111.07.22(五)起辦理,截止日見本校1111學期行事曆
經各單位簽核之休/退學申請單於111.09.08(四)下午5:00前送達至註冊組,得免繳學雜費;於開學日(含當日)之後送達至註冊組,應先完成繳費方得辦理,再依教育部「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退費基準表」予以退費。
3.休/退/復學申請經核定後,自111.08.01起進行學籍異動。